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人”是影响国有企业活力的核心要素,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的活力,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和基础。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大胆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重点在改革创新企业领导管理体制、落实企业用人权、改革企业选人用人方式和薪酬激励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以人的“市场化”,推动企业走向市场。过去,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不强,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选人用人意识、方式僵化,没有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用市场方式选拔企业家。改变过去固有的行政化选人思维,鼓励企业更多采用委托推荐、市场选聘、猎聘等方式公开择优选聘人才,把懂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员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用市场规则管理企业家。按照“管精、管少、管活”的原则,重点管好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关键少数,企业经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企业党委、董事会根据市场规则实行契约化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市场成效考验企业家。长期以来,企业机关化问题严重,不愿到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可将企业家推向市场,让他们在市场中经风浪、受考验,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予以奖励重用,对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予以淘汰。
树立“四看八不唯”企业选人用人新理念,打破旧思想旧观念的藩篱。过去,国有企业简单机械套用机关选人用人方式,在思想观念上存在论资排辈、照顾性安排干部等习惯,济南提出“看政治素质、看能力水平、看工作业绩、看人岗相适、不唯分、不唯票、不唯指标、不唯年龄、不唯职务层级、不唯任职年限、不唯资历经历、不唯来源出身”的“四看八不唯”企业选人用人新理念,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业务素养,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打破身份来源藩篱,广纳四方英才。拓宽选人视野,打破体制、地域、身份限制,面向市内、市外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民营外资企业,广泛物色、大胆选拔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干部到企业任职,防止将企业作为照顾性安排干部的场所。打破职级年限藩篱,大胆选贤任能。鼓励企业大胆灵活用人,企业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自主设置选拔方式和资格条件,生产经营类岗位可不受任职层级和时间限制,只要经考察了解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就可以大胆使用。打破机构岗位藩篱,为优秀人才提供舞台。对生产经营部门和机构,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设置岗位。对一些特殊人才或优秀团队,企业可因人因事因市场需求量身设置岗位,根据其专业特长、市场需求设立新的子公司、项目部等,优秀人才也可毛遂自荐,申请设立新的岗位。
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让企业家成为受人尊敬、令人羡慕的群体。近年来,中央陆续推出了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业的真招实措,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有获得感、认同感、荣誉感。为企业家栽下梧桐树。要引凤凰来,先栽梧桐树。大胆改革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岗位+绩效”的市场化薪酬体系,把薪酬与工作业绩、企业家付出挂钩,业绩突出的可以高薪重奖,让实干者得实惠,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有效激励和鞭策。让企业家有荣誉感。努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氛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不仅让他们得实惠、有获得感,而且大力宣传表彰,让他们有荣誉感。让企业家站“C位”。企业家在经济建设第一线,情况熟悉,经验丰富,制定出台相关经济政策可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让他们“挑大梁、抢主攻”。对政治合格、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召开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国有企业党建等与企业直接相关的重要会议,邀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并安排前排就座。其他会议一般不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可由企业自主确定参会人员。
创新服务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一心一意干事创业。企业家承担着创造财富、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的重要责任,处于市场经济的风口浪尖,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更需要政府机关树立“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的理念,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实保障。给企业减负。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多为企业送服务,少给企业添麻烦,坚决制止一切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检查项目外,不得随意设置检查项目。确需检查的项目,可对企业分类分级,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可降低检查频率,建立“免检”制度。热心服务企业家。认真落实部门服务企业、领导干部联系企业等制度,贴心、周到服务企业,为企业当好“店小二”。积极打造企业版的“12345”热线服务体系,构建企业有事有需“一叫就到、随叫随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活动,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撑腰支持企业家。正视企业家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对推进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决策、实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且勤勉尽责的有关企业和个人,给予容错免责,真正营造大胆闯、大胆试、大胆改的浓厚氛围,努力做到“为担当者担当”。
(源自: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