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立足自然条件,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缓解城市内涝发挥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海绵城市面积约32.3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35.97%。
紧盯督查调度。通过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的方式,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督查调度机制,按月通报各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提醒各区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印发5期工作通报。
紧盯源头控制。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将海绵城市设施纳入建筑物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范围。在初步设计阶段对海绵城市设计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用地范围内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采用的海绵措施。在施工图审查阶段要求审图机构严格按照初审意见要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DBJT11-174)及排水、绿化等规范、标准,对海绵城市设计进行重点审查。截至目前,累计审查海绵型建筑小区90个,总占地面积6.87平方公里,其中绿化面积2.31平方公里(含下沉式绿地0.38平方公里),透水铺装面积0.68平方公里,雨水调蓄池28229立方米。
紧盯过程监管。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蓄水池、溢流井等海绵设施隐蔽前到场进行过程验收,明确各类海绵设施的施工标准和要求,截至目前,在过程验收时现场发现问题共30余条,均已指导项目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严禁进行后续分项工程。
紧盯竣工验收。海绵城市设施验收作为建筑物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验收时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建设标准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摘自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