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印发了《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集团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主任吴传远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12月8日,集团党委印发了“十条禁令”,请介绍一下出台“十条禁令”的背景?
吴传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使纪律约束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集团党委结合省委巡视情况,聚焦矿区近年来反复发生的作风典型问题,聚焦影响安全生产、党群干群关系和高质量发展的作风突出问题,研究出台了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宣示集团党委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就是要让各级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集团党委坚决反对和严厉打击的,为作风建设立规矩、划红线。从根本上讲,还是为了让各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不碰红线、不逾底线,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和保护。
记者:“十条禁令”有哪些具体内容?
吴传远:“十条禁令”结合矿区作风建设阶段性特征和实际情况,注重盯关键、抓重点,不求面面俱到,务求具体明了、有效管用。第1、2条,针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作风问题,强调严禁干部违章指挥,严禁跟带班、值班脱岗,或指使他人携带定位识别卡入井,督促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践行严细实精工作作风,牢牢抓住安全工作的“牛鼻子”。第3至8条,针对与民争利、滥用职权、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强调严禁吃拿卡要、克扣截留,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牌局、酒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配备、使用、维修公务用车,违规租借、占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严禁违规报销或通过业务关联方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审批、发放薪酬,督促党员干部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决防范遏制侵害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好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第9条针对酒驾、醉驾等屡有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申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第10条针对陈规陋习,强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移风易俗。
记者:如何保证“十条禁令”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吴传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有力举措抓好“十条禁令”贯彻落实。一要迅速宣传贯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准确理解掌握“十条禁令”的内容和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十条禁令”落实,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让监督常在、成为常态;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再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管理责任,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元旦、春节将至,“四风”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要抓牢扛稳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项工作,引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